不知为何,她明明是魂穿,但是在现代经常用的笔记本却跟着她一起来到了这里。
要是中性笔也能跟着一起来就好了,要不只有一个笔记本子,她虽然会写毛笔字,但是这样小的纸用来写毛笔字显然是不怎么合适的。
更何况这个本子上被她记得满满当当,都是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
相比于其他的医生来说,她用药一向大胆并且见效快,可能是因为是特工的缘故,平时执行任务的时候,都是越节省时间越好的。
更何况组织的那些大老爷们皮厚的紧,就算用药重了一点,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要紧的。
只是现在不比从前,她穿越到了现在,这里人的体质跟部队里的那些非常人比肯定是不行的,若是要用的话只能减少剂量。
好在她学习能力不错,只要能够接手一个有着相似病情的人,她就能保证改良自己的药方。
缺点就是,现在的她还没有取得他们的信任,病人有是有,但是只有海娃一个,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感冒。
想想真是让人头痛,一直以为书上说得古人有时候感冒都能死人是夸张的说法,但是当她真的走进了古人的生活才发现,这句话根本就不是夸张。
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跟海娃一样,遇到生病想的不是寻找郎中,而是找那些半吊子巫医来帮忙。
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巫医确实是有医术在身的,只是不精,救人的时候能够派上用场的更是少之又少,反正到时候要是没有救回来,那就说是冲撞了山神罢了。
在郎中少之又少的年代,这种有着半吊子技术的巫医就被愚昧的山村人赋予了至高无上的权利。
尤其是在灵岩村这里,巫医更是不可反驳的存在,更可怕的是,这个村子绝对不会是个例。
看来,要实现她的梦想,还有点遥远啊。
林玉燕的笔记本刚收回来,萧容珏就左右手一手一只野鸡的带了回来。
按照他们两个的这个趋势,只怕山里的野鸡迟早有一天能够被他俩都吃光。
只是这里的森立比较大,说不定可以去打猎,找一些信的肉食替代,要不整天吃野鸡,实在是让人容易腻味。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看着萧容珏绑住腿扔在院子里的野鸡,林玉燕头痛的说道。
“刚好看见两个,就一起带回来了。”这话说的就像是平时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说实话这里的野鸡还是很不好捉的,可能是保持了一定的野性,导致这样的野鸡可以飞起来,并且高度也挺高的,要不是林玉燕之前的枪法了得,估计也不怎么能捉的住一个。
这里的村民倒是没几个愿意来捉这个野鸡的,主要是家家户户基本都养鸡养鸭的,偶尔费劲捉住一个野鸡倒还好,若是经常的话就很明显不划算了。
反正两只也吃不完,林玉燕索性提了一个带去了李娘子的家里,那一套衣服对她来说确实是有些贵重了。
而且她家里有一个生病的小孩子,也算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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