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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大丈夫,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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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斯看来,百越不过是小小的南蛮之地,竟然也敢联合匈奴对抗大秦。

    在场的诸位将军,诸如王翦之类的也都纷纷愤怒。

    他们本来就是从合并六国战争崛起的名将。

    如今怎么可能受得了南方的南蛮和北方的匈奴联合起来,一同南北夹击大秦帝国。

    所以一听到这话之后顿时愤怒不已。

    “陛下给我十万兵马,老臣定可横扫南方百越!”王翦重重的说道。

    这时候李斯冷眼扫过文武百官,最后注视着北方:“匈奴既然想打,那就跟他们打!”

    现如今有了土豆和红薯这两个超高产的农作物,李斯身为秦国丞相根本就不害怕任何敌人。

    你想跟我耗我就能跟你耗。

    有了土豆和红薯,秦国的粮食完全可以翻上十倍。

    老子就驻扎在边境线,一天往前前进十米就能够耗死你。

    李斯虽然是个文官,但对战场也有些造诣。

    战争比拼的就是后勤,就是谁能撑得住。

    只要能撑住,只要粮食充足,兵械充足,还怕有打不赢的仗?

    嬴政更是愤怒不已,在他看来匈奴或许还是一个强大的敌人,毕竟当初建造长城就是为了提防匈奴。

    但是南方的百越竟然也敢如此猖狂的对待大秦帝国。

    这让他无论如何都忍不下去。

    “大秦帝国不是这些南蛮之辈想挑衅就要挑衅的!”嬴政威严道。

    如今的大秦帝国刚刚扫定六国问鼎中原,根本就不怕任何的敌人。

    那之前没有土豆和红薯,这些高产量的农作物之前,嬴政都敢打仗,更何况如今有了土豆和红薯,这种东西据说太子还弄出了什么灌钢法,造出了坚硬无比的武器。

    如今的大秦根本就不怕任何敌人。

    “朋友来了有酒,敌人来了迎接他的有长枪盾牌!”赢风忽然站出来冷冷的说道。

    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都是他注定要去的地方。

    他做的就是征服,征服南方,征服北方,征服整座天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说的好!”李斯忍不住为赢风这句话拍掌叫好。

    “父皇,儿臣请求出征平定匈奴百越!”赢风对嬴政说道。

    赢风要出去打仗,这早就是朝堂上下已经有的想法。

    而如今赢风主动提出来也无可厚非。

    “朕准了!”嬴政的声音从龙椅上层层的传了下来。

    随后这场朝会便迅速的散了。

    而整个咸阳城也在同一时间进入了绝对戒备状态。

    程门紧闭,皇宫也进入了戒备森严的状态,整座城的百姓似乎都感受到了什么。

    一些家中的年轻男子纷纷披上铠甲走出大门。

    妻子和母亲都会对他们嘱咐一句:不得功,勿返!

    这是这个年代家人对外出征战的男子最好的祝福。

    这个年头打仗很多东西都要自己自备,比如铠甲武器,甚至吃的可能都要自己带着。

    打一场仗,家庭的消耗是极大的。

    而打仗就是为了凭着军功决制度得到爵位。

    只要能够得到爵位,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

    咸阳城的年轻男子很快就被征召入伍,而咸阳城外的人也在井然有序的通过各个门进入咸阳城。

    很快无数的兵丁被集结好。

    就在这时候从皇宫正门,忽然走出一列队,骑兵位列最前方的赫然是穿着一身黄金铠甲明亮无比头戴簪缨的赢风。

    他全身布满铠甲,只留下眼睛和嘴巴。

    他坐下的战马也是如此,全身披上铠甲,单单是看着就有如一尊魔神一般。

    而令咸阳城百姓更惊讶的是,在赢风的背后,赫然出现一对对和赢风一模一样的骑兵,他们坐在马鞍上,穿着一身密不透风的铠甲,犹如从地狱归来的魔鬼一般。

    看到这些之后,街上的百姓甚至都忘记了呼吸。

    纷纷被这些骑兵的面容给震惊出来。

    “天哪,这哪里是骑兵,简直就是魔鬼!”

    “放你娘的狗屁,这些都是我大秦的军队,哪里是魔鬼,明明是神兵!”

    “这些都是神兵!”

    “神兵天降啊这是!”

    “我听说这些铠甲都是太子殿下找人弄出来的,针对的就是这次战争!”

    “什么匈奴什么百越,在我们大秦的铁骑之下都犹如垃圾一般。”

    “就是就是,天底下只有一个国家,那就是大秦!”

    “大秦威武!”

    文武百官也纷纷从宫门中走了出来,站列两旁恭送着赢风出征。

    “恭送太子殿下出征!”文武百官齐声呐喊。

    “恭送太子殿下出征!”这次是咸阳城的百姓。

    就在此时一座酒楼之上,一个年轻且壮硕的身影站在那里,低头看着那个走在万军之首的年轻男人。

    这个少年紧紧的握住拳头,眼睛里透出压抑不住的火焰。

    “他日我可取而代之!”这个少年重重的说了一句。

    随后他身边的一个中年男人急忙捂住他的嘴:“小声一些,小声一些,这位是暴君的太子,你惹怒了他们,咱们根本走不出去!”

    “我说了我早晚有一天会取代他!”少年依旧握紧拳头,愤愤不平。

    中年男人微微叹息一口气。

    “你迟早会输在莽撞上!”

    而此刻在咸阳城的另外一个角落,一个中年男人满身邋遢,他身后跟着一些,穿着散乱的人。

    这时候赢风的战马正好经过这里。

    这个中年男人看到赢风身穿一身黄金铠甲,威风凛凛。

    忍不住赞叹一句:“大丈夫就应该是这样的呀!”

    赢风当然不知道有两个人站在不同的视角看着他。

    他只知道这场战争他是必胜的。

    未来的天下也是大秦帝国的,无论是匈奴还是百越又或是六国的余孽,都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赢风忽然开始喊。

    “王于兴师,修我戈矛!”身后的将士跟着大声呐喊出来。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

    “王于兴师,修我矛戟!”

    这是秦国人的战歌,在这首高昂的战歌中,清军将士越走越远,最后没入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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