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三楼,某家时装品牌店内,罗琼略有些羞涩躲在更衣室内。顶不住外面再三的催促,深深吸了一口气,拉开门帘站了出去。豆绿的外套,深灰的打底,配上白色蕾丝效果的丝袜,既有深闺淑嫒含蓄,又隐隐带点现代女性的干练。万万没有想到,仅仅是将套在外面的皮囊换了一层,罗琼这个人简直就像是脱胎换骨似地发生了变化。
一只手抱在腰上,另外一只手撑在下额上,张希只有最简单的一个字:“换。”
再一次出来,就不是羞答答的大姑娘了。皮草和金属配饰的混搭,黑与白的不朽经典,再加上那个略有些民族风味的包,怎么说呢,现在的罗琼看上去隐隐有些王爱颐的范儿。
惊讶、举足无措,还有那么一点点完全不敢相信的成分在里面。
这样的自己,拿什么和王爱颐比,她有资格和王爱颐比吗?
她罗琼算什么,竟然胆敢和王爱颐比。
羞愧和自我排斥到难以自拔的地步,就那样地埋着脑袋,罗琼不敢看眼前之人。虽然她期盼张希期盼了整整十二年,但怎么说呢,近乡情更祛。期盼越久,希望越深,等到梦想成真的那一天,这一刻她是那么颤抖和惊恐,生怕一个不留言,眼前之人就会化作烟雾消失。
就像在过去整整十二年里,每一次梦到她时一样,明明站在眼前的人,一伸手就不见了。
上前一步,拉着罗琼的手,将她推到穿衣镜前。
是真的,这次是真的。
感受到肩膀上传来的力道,那血肉之躯特有的触感,罗琼眼睛红了,鼻子酸了。
一只手扶在罗琼肩上,另外一只手则托起她的那张近乎完美的脸颊。“多漂亮的姑娘,可为什么这么不自信?你,知道自己有多么完美吗。看看,衣服一换,您是如此的时尚,如此的优雅,如此的迷人。简直比杂志上的模特儿还要完美。”除了个儿矮了那么一点点之外。
张希在心里小心地补充,但当她看见罗琼用那种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她时,也不知道怎么的,她觉得前面这姑娘就像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不由地产生怜悯。
可怜而且可爱的小家伙,谁都会爱,难道不是吗。
取下一套宝蓝色的时装,塞到罗琼怀里,一把将她推了进去。“快试试这件,亲爱的,卖了这么多年服装之后,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和服装如此搭配的美人儿。就算不买也没关系,亲爱的,看你穿我的衣服,这可真真是件享受。比我自己穿着它们还要舒服。我是说,这简直就是在大饱眼福。女人逛街,可不就为了心情,快去试试吧亲爱的。”
这是一件颇有淑女风味的长裙,宝蓝色底色上饰有黑色蕾丝,罗琼将它紧紧抱在怀里,因为过度兴奋和羞涩,她的脸整个红了,甚至就连眼角都有了泪花。
希说她想,只要她想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是达不成的。
希,你知道这么多年以来,我有多想你吗?
我有多么思念你吗?
再也忍不住地,泪水滑落,捂着嘴巴罗琼低声抽泣着。也许是听到她哭泣的声音,张希一把拉开了门帘,“对不起,亲爱的,我擅自闯了进来……可是我听见你在哭。真是抱歉,我忘记了你不舒服这件事了……我只是想让你高兴一点,这是真心话,请相信我。只是卖这么多年衣服,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谁把我的衣服穿得那么漂亮,所以一时得意忘了形。”
张希此时的表情充满了怨恼和歉意,就像简直就和记忆中的她一模一样。“请原谅我,亲爱的。要不,我煮杯茶给你喝作为道歉,我的技术相当不错喔。”
为什么要说抱歉呢,用的着说抱歉吗?对于我,只要你的愿望,都是正确的啊。
无论什么,都是正确的。
只要你想,只要我有,一切都是可以的啊。
不要和我说对不起,
算我求你。
重新换上宝蓝色的长裙,还有对方为自己选的鱼嘴高跟鞋,在张希潮水式的赞美声中,罗琼略有些扭捏地被推到了穿衣镜前。说句实在话,镜子里的人确实很美,可是罗琼不确认自己穿这么花俏是不是真的好。怎么说呢,一个人的生长环境决定了她的性格中某些不可更改的因素,这就是所谓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罗琼的母亲是一个非常朴素的人。
甚至可以直接说,就是仇视打扮,以丑为荣耀的人。
在和母亲共同生活的二十六年里,黑、白、灰是永恒不变的三色主流,就像曾经的那个年代。当然,类似妈妈年轻时穿过的衣服,外婆曾经给你妈妈买的衣服,还有刚结婚那会儿你爸给你妈买的衣服,这些也全都是比不可少的选择项目。罗琼每天至少得穿一件妈妈得旧衣服在身上,如此才能彰显她节约、孝顺,会过日子的美德。至少罗琼的妈妈是这么认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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